政府拟修法 授权能源局在紧急情况实行电力配给

贸工部和能源局星期三(5月8日)起,针对修改电力法令、煤气法令,以及能源市场管理局法令,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共咨询,直至下个月5日。(关俊威摄)
贸工部和能源局星期三(5月8日)起,针对修改电力法令、煤气法令,以及能源市场管理局法令,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共咨询,直至下个月5日。(关俊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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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爆发的全球能源危机导致多家电力零售商倒闭,迫使政府介入稳定市场。为免往后再次出现危机时,我国电力系统变得不稳定,政府拟修法,让能源市场管理局有权在紧急时期实行电力配给。

贸工部和能源局星期三(5月8日)起,针对修改电力法令、煤气法令,以及能源市场管理局法令,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共咨询,直至下个月5日。

贸工部和能源局提出五项修改建议,其中一项是授权能源局在危急时期长时间实行电力配给,受影响的可能包括一般消费者,及商业和工业用户等。

根据当局在民情联系组网站上公布的资料,能源局只会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行使这项权力,并将按照必要情况来决定限电时长。其他国家,如法国和德国也有类似机制。

其他建议包括,允许当局强制发电公司通过中央燃气机构采购天然气,以及要求它们满足最低采购量;允许能源局向发电公司、企业和商家等,收取落实能源转型所需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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