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撞死八少年骑士案 沈可婷上诉得直

沈可婷(右)承认自己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但这起车祸不是她有意造成的。(星洲日报)
沈可婷(右)承认自己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但这起车祸不是她有意造成的。(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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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上诉庭星期二(4月11日)裁定“蚊型脚踏车八死案”女司机沈可婷,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高庭判决。

星洲网报道,此上诉案由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聆审。哈达丽雅在念出判词时指控状存在缺陷,最终裁定沈可婷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

另外二司为哈希韩扎和阿兹曼阿都拉。

三司于星期二上午11时22分左右结束聆听上诉方律师和控方的陈词后,宣布休庭半小时,并在复庭后作出上述裁决。

沈可婷(中)上诉得直后首次对媒体发言。(星洲日报)

沈可婷被指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驾驶车牌“JQB9984”轿车,以鲁莽或危险驾驶方式导致骑脚踏车的八人死亡,抵触了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

新山推事庭于2019年10月28日宣判沈可婷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控方在同年11月10日入禀新山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改判沈可婷表罪成立,沈可婷须回到推事庭出庭自辩。

沈可婷上诉得直后首次对媒体发言,她在布城司法宫的新闻发布会上颤抖地念出蚊型脚踏车八名死者的名字,并向他们的父母表示自同情。沈可婷承认自己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但这起车祸不是她有意造成的。

“蚊型脚踏车”是一种改装过的脚踏车,拆除了刹车,也调低了座垫和手把。标准骑乘方式是以“超人”飞行的姿势趴在脚踏车上,时速可达60公里甚至70公里。

在这场事故中死亡的八名少年,其中至少两人逆向骑行。

由于沈可婷是华人而死者都是马来少年,一些民众因此从种族角度议论此事。许多民众也关注驾车人士往后遇到这类非法飙脚踏车者该如何自保。

去年4月13日,高庭推翻推事庭的无罪释放裁决,改判沈可婷罪成,判处她监禁六年和罚款6000令吉(约1800新元)。沈可婷提出上诉,并获准暂缓执行刑罚,同时以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的条件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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