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旅客经陆路或港口入境美国 仍须出示疫苗接种证明

美国自去年11月起规定,经美墨和美加陆路边境及渡轮码头入境的非美国公民须提供冠病疫苗接种证明。(路透社)
美国自去年11月起规定,经美墨和美加陆路边境及渡轮码头入境的非美国公民须提供冠病疫苗接种证明。(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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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美国决定延长对国际旅客在其陆路及港口边境口岸出示冠病疫苗接种证明的规定。

《纽约时报》报道,在美墨和美加陆路边境及渡轮码头实施的这项入境措施于去年11月开始实施。

美国国土安全部在与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等联邦机构进行讨论后,决定延长这项措施。

不过国土安全部周四(4月21日)说,与国际航空旅客不同的是,由陆路或渡轮码头进入美国的国际旅客将无须提供冠病检测阴性证明。

依照美国CDC的规定,接种第二剂辉瑞-BioNTech疫苗或莫德纳疫苗两周之后,或接种单剂的强生疫苗两周之后,即可视为完成冠病疫苗接种。

CDC说,完成接种获世界卫生组织(WHO)紧急使用授权的任何一种冠病疫苗,也可被视为完成冠病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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