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消委:Grab收购得运德士献议违反竞争法

Grab和得运德士可在获知初步决定的10个工作日内,向竞消委提出意见,包括解决反竞争的方案。(档案照片)
Grab和得运德士可在获知初步决定的10个工作日内,向竞消委提出意见,包括解决反竞争的方案。(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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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召车业者Grab拟议收购本地第三大德士公司得运德士,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临时决定说,这项收购献议将大幅削弱市场竞争,违反竞争法令。这可能导致乘客支付较高车费,司机也可能得付较高的抽佣率。

竞消委星期四(7月11日)发文告说,Grab旗下的私召车公司Grab Rentals拟议收购得运德士(Trans-cab),此举将减少司机和乘客可使用的私召车服务平台,大幅度削弱私召车的市场竞争。

我国竞争法令第54条禁止反竞争的合并项目,竞消委指出,Grab拟定的收购项目会违反这个条例。

竞消委认为,收购献议旨在增加Grab平台的司机数量,应该会进一步巩固Grab现有的主导位置,进而损害司机和乘客的利益。

此外,其他私召车业者也正面对司机短缺的问题。竞消委指出,Grab的收购计划将极大程度剥夺竞争对手从得运德士取得的司机来源。

Grab和得运德士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竞消委提出意见

不过竞消委说,最终决定未出炉,当局还未判定是否批准或阻止收购献议。

Grab和得运德士可在获知初步决定的10个工作日内,向竞消委提出意见,包括解决反竞争的方案,竞消委会把这些意见纳入考量后发布最终决定。

Grab与得运德士去年7月宣布签署收购协定,全面收购得运德士股份,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在点对点载客市场的份额。

有关这项收购献议的第二阶段评估仍在进行中,评估所需的120天工作日时限预计在7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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