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乌节中央城元旦伤人案 男子被加控两罪

被告亚当涉嫌在乌节中央城11楼的夜店ARK 11附近,使用不明利器刺伤一名男子,也被指拳打另一名男子的脸。(档案照片)
被告亚当涉嫌在乌节中央城11楼的夜店ARK 11附近,使用不明利器刺伤一名男子,也被指拳打另一名男子的脸。(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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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元旦凌晨在乌节中央城夜店外刺伤人的被告亚当,因涉嫌拳打一名男子的脸,以及对一名辅警爆粗口,星期五(7月5日)被加控两项罪名。他目前面对三项罪名,案展7月11日进行审前会议。

被告亚当(Adam Hambali Seddon,31岁)原本面对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控状,指他涉嫌在2024年1月1日凌晨4时许,在乌节中央城(Orchard Central)11楼的ARK 11夜店附近,使用不明利器刺伤一名男子。

控状也揭露,被告在2023年8月12日至2024年12月10日期间获得假释,他被指在假释期间犯案,因此可另外被判坐牢不超过345天。

案件星期五再度过堂时,被告被加控一项蓄意伤人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名。

新控状指出,被告也涉嫌在刺伤事发当天,拳打另一名男子的脸。

被告也被指在2023年10月23日下午2时,在东陵警署的警岗处,对一名女辅警爆粗口。

被告在假释期间涉嫌犯下这两项罪行。

被告星期五出庭面控,案展7月11日进行审前会议。

根据刑事法典第324节条文,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长七年监禁,或鞭刑,或罚款,或任何组合的刑罚。

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将被判坐牢最长三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

辱骂公务员若罪成,则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据报道,警方早前的文告透露,伤人案件或与瞪眼事件有关。

被告在袭击一名男子时,另四名男子和一名27岁女子分别因上前尝试劝架和路过而遭池鱼之殃被攻击。六名年龄介于18岁至30岁的伤者过后送医,目前都已出院。

被告在警方到场前已逃离,调查人员过后锁定被告身份,并于2024年1月2日趁被告回家时捉人。据称,警方掌握他的身份后,上门到他家埋伏,待他回家时将他逮捕,被告落网时完全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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