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新加坡公司未充分测量和分析范围三排放

调查表明,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在范围三排放进展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大企业的领导者中,有54%表示已经设定范围三目标,小企业设定目标的比率只有31%。(吴先邦摄 )
调查表明,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在范围三排放进展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大企业的领导者中,有54%表示已经设定范围三目标,小企业设定目标的比率只有31%。(吴先邦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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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企业强制性气候披露要求实施在即——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将从2025财年和2027财年起必须进行气候相关披露。然而,调查表明,94%的新加坡企业未充分测量和分析范围三排放,这影响了它们准备气候转型报告。

法国施耐德电气(Schneider Electric)与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协会(ISCA)星期二(7月2日)联合发布一份调查报告,报告在分析500多名新加坡高级商业领袖对其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看法后,得出上述结果。

根据温室气体排放的分类标准,范围一排放是组织或公司直接产生的排放;范围二排放涵盖间接排放,主要包括购买和使用电力产生的碳排放;范围三排放是指上下游活动产生的排放。

调查显示,仅有不到四成(39%)的商业领袖对范围三排放有深入了解,了解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的比率分别为52%和34%。

另外,只有6%的商业领袖表示其公司完全测量和分析范围三排放,远落后于范围一(52%)和范围二(30%)排放。

因此,商业领袖对于实现范围三排放目标的信心较低,只有27%的受访者认为设定的目标是高度可实现的,低于范围一(40%)和范围二(31%)排放。

调查还表明,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在范围三排放进展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大企业的领导者中,有54%表示他们已经设定了范围三目标,而小企业设定目标的比率只有31%。

分行业来看,消费品、能源与采矿、医疗与制药、金融服务和工程与建筑行业在管理范围三排放方面的进展相对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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