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抢劫后留下看警方办案 澳籍男子被控持械抢劫罪

被告涉嫌在淡滨尼中1路第503座持刀劫走一家放贷商6095元。(警方提供)
被告涉嫌在淡滨尼中1路第503座持刀劫走一家放贷商6095元。(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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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持刀抢劫合法放贷商后,还留在罪案现场看警方查案,半小时后被警方逮捕的男子,星期二(6月4日)被控上法庭。

澳大利亚籍的被告乔斯(Jose Manuel Pacheco,39岁)星期二早上被控一项持刀抢劫的罪名,身穿红黑色上衣的他面控时神情淡定。

被告涉嫌干案时戴的口罩和帽子、使用的刀子,以及携带的背包。(警方提供)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星期一(3日)下午约1时42分,到淡滨尼中1路第503座持刀劫走一家放贷商6095元。

由于警方仍须时间完成调查,控方在庭上申请将案件展期四周。控方也允许被告以2万元保释,但必须遵守上交护照,以及与查案人员保持联系等条件。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案展7月2日再度过堂。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发出的文告指出,警方在星期一下午2时10分左右接到报案,指上述地点发生抢劫案。

初步调查显示,一名戴着口罩和帽子的男子进入上述店面后,持刀威胁女店员,要她交出现金。女店员相当镇定,在交出6095元现金的同时,也记下男子的穿着和样貌特征。

警方接到报案赶到现场,从女店员口中掌握了干案男子的样貌特征。约半小时后,在场查案的警员发现不远处有一名长相符合女店员绘述的男子。

警员于是上前拦截男子问话后,当场逮捕男子。

警员逮捕男子,同时起获全部现金,以及干案时使用的刀子。

根据刑事法典,持械抢劫若罪成,可被判三到14年监禁,以及至少12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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