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8日起 坚持不肯接种者染冠病须自付医药费

下月8日起,可以接种疫苗却坚持不打针的公众染冠病后,须自付医药费。(档案照)
下月8日起,可以接种疫苗却坚持不打针的公众染冠病后,须自付医药费。(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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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从下个月8日起,可以接种疫苗却坚持不打针的公众染冠病后,须自付医药费。

卫生部指出,进入加护病房与重症治疗的冠病患者中,未接种者占多数,加剧了医疗资源的负担。

目前,政府为所有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长期证件持有者支付冠病医药费,从国外返回本地不久后确诊的患者除外。

从12月8日起,可以接种疫苗却不肯接种的公众若染上冠病,得自付医药费,这包括在医院和在冠病治疗设施接受治疗的患者。

不适合接种疫苗者,例如12岁以下孩童,政府会继续承担他们的医药费。

已接种的公众若染病,政府也会继续承担医药费,直到冠病疫情更为稳定。

已开始接种但还未完成两剂的公众若染病,政府会继续承担医药费,直到12月31日,好让他们有时间完成接种。

得自付医药费的冠病患者可继续利用现有的计划支付费用。公民与永久居民可以利用政府津贴,以及通过终身健保(MediShield Life)或私人综合健保计划(Integrated Shield Plan)支付,长期证件持有者也可利用私人保险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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