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踏板车撞伤女子 男子罚款2000元

23岁男子骑电动踏板车撞伤女子左脚。(海峡时报)
23岁男子骑电动踏板车撞伤女子左脚。(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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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男子骑电动踏板车经过公寓侧门,撞上一名从侧门走出来的女子,导致她左脚受伤,男子被判罚款2000元。

被告布甘诺汀今早承认一项行为疏忽导致他人受伤控状。他目前在民防部队服役,伤者蔡秀娟(37岁)案发时是一名行政经理。

案件发生在去年5月21日上午9时许,地点是兀兰16通道的Forestville执行共管公寓外面。

案情显示,被告因为不谨慎,在经过公寓侧门时没放慢车速,也没停车,结果女子被他撞个正着。

根据医药报告,伤者的脚背有瘀伤,但没有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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