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冠病患者治疗费将纳入医保 执行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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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中国冠病患者住院费、急诊治疗费用等将纳入医保,由官方负担,先行执行至今年3月31日。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星期六(1月7日)发出《关于实施 “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

《通知》要求,冠病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冠病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通知》也提到,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各省临时增补)的冠病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冠病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

《通知》明确,冠病诊疗方案中冠病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今年3月31日。部分地方因药品供应不足考虑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目录的,可参照省联防联控机制认定的冠病治疗药品目录,由省级医保部门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提出临时纳入当地医保药品目录的品种、期限及报销类别,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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