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北京搁置反外国制裁法在港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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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引述消息人士报道,北京已拍板搁置《反外国制裁法》在香港本地立法,预料短时间内不会再提出。有香港金融机构及中资高层曾直接向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反映,担心《反外国制裁法》将令香港金融机构“两面不是人”。

据香港01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本月19日至23日召开会议,外界关注《反外国制裁法》(简称《反制裁法》)是否会再度提上议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透露,暂时未收到通知会继续有关讨论。

有商界人士透露,香港金融机构及中资高层曾向国务院副总理刘鹤陈情,担心将《反制裁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会令金融机构左右为难,执行或不执行某方要求皆动辄得咎。据指出,《反制裁法》一旦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反而为美国提供理由扰乱香港金融稳定,自招麻烦,更有可能令外资转投其他国家或地区。

不过有香港资深建制派人士认为,不相信中央政府会放弃反制外国制裁手段,中央可能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而暂缓,但即使不再推进本地立法工作,港府仍有不少行政措施可回击外国制裁。

被问到搁置《反制裁法》是否有利香港营商环境、释除部分人士忧虑时,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坦言难以评估,并称曾经听过一小部分业界人士对《反制裁法》表达忧虑,搁置《反制裁法》本地立法可令这小部分人放下心头大石。他也说,中央最近推出前海方案、理财通、债券通等,业界可专注发展业务。

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出席活动时说,国家已就《反制裁法》立法,香港在某种程度上须跟随,不过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需要时间研究本地立法方式,相信中央会体谅,并给予香港足够时间考虑如何避免对金融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中美关系近年持续恶化,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6月通过《反制裁法》,列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执行、不配合实施反制措施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有香港金融界人士忧虑,在港外资银行若执行外国政府的制裁令,会违反《反制裁法》。

但8月17日至20日举行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却未如外界预料般,就《反制裁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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