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侮辱英烈 被判管制八个月并登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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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淄博市一名男子因在聊天群中侮辱火灾英雄烈士,今天(10日)被判管制八个月,并被要求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消息, 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去年3月发生森林火灾,抢险救灾过程中,27名消防人员和三名地方干部群众不幸身亡。

消息称,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同年4月2日批准这30名英勇牺牲的同志为烈士。一星期后的4月9日,被告人傅某某为发泄个人不满,在3000多人的QQ群中,对这些烈士的名誉进行侮辱、诽谤。

针对此案,淄博高新区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傅某某受管制八个月,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并为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

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淄博市首起保护英烈名誉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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