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法授权能源局 紧急时期实行电力配给

当局计划修改电力法令,好让能源局有权指示持照业者和消费者,包括发电厂、一般消费者,以及工业和商业用户等,长时间限制用电量,以维持电力系统的整体稳定。(关俊威摄)
当局计划修改电力法令,好让能源局有权指示持照业者和消费者,包括发电厂、一般消费者,以及工业和商业用户等,长时间限制用电量,以维持电力系统的整体稳定。(关俊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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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爆发的全球能源危机导致本地多家电力零售商倒闭,迫使政府介入稳定市场。为免日后再次出现危机时影响我国电力系统的稳定,政府拟修法,让能源市场管理局有权在紧急时期限制人们用电。

提五项修改建议 展开一个月咨询

贸工部和能源局星期三(5月8日)起针对修改电力法令、煤气法令,以及能源市场管理局法令,展开为期约一个月的咨询,并就此提出五项修改建议,电力配给是其中之一。

根据有关部门在民情联系组网站上发布的资料,当局计划修改电力法令,好让能源局有权指示持照业者和消费者,包括发电厂、一般消费者,以及工业和商业用户等,长时间限制用电量,以维持电力系统的整体稳定。

其他国家如德国和法国也有类似机制。当局强调,只会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行使这项权力,而且限电时间绝不会没必要地拉长。

“2021年至2022年的能源危机,凸显了全球天燃气供应中断可能给新加坡电力供应带来的风险。虽然我国当时避免了供应中断危机,但无论概率有多低,我们都须为未来的紧急情况做好准备。”

目前,能源领域的碳排量占全国排放量的四成左右,本地约95%的电力供应产自进口天然气。为达到我国设下的目标,即最迟在2050年达到净零排放,政府近年来积极推动能源转型。

在转型过程中,能源局必须推行新措施来巩固我国的能源保障、打造一个具竞争力的市场,以及支持能源领域去碳,而这些都涉及巨额投资。

修法后能源局可取回 投入转型措施开销

为了让能源局可以取回落实一系列措施所投入的开销,当局有意修改电力法令和煤气法令。修法后,能源局便可在获得贸工部长批准之下,向得益于这些措施的持照业者和消费者索回一些费用。当局承诺,会谨慎行使权力,确保整体电力成本在可控范围内。

贸工部长颜金勇去年10月宣布,我国有意设立一家中央燃气机构,集中为所有发电公司购入天然气,以确保我国的燃料供应稳定,减少电价波动。

贸工部和能源局因此提议修改电力法令和煤气法令,以推行这项措施。这包括立法强制发电公司向中央燃气机构购买燃料、要求它们满足最低采购量,以及允许能源局监管中央燃气机构等。

其余两项建议是关于为我国提供电力和煤气的关键能源基础设施。一是规定关键能源基础设施的业主,须先获得能源局批准,才可变更设施用途。

另一项是要求业主在必要时与其他持照业者达成协议,允许后者有偿使用自己的设施。例如,为了从海外进口电力,电力进口商可能须要使用配电设施,这时配电设施业主就须出借设备。若双方条件谈不拢,可要求部长成立上诉委员会处理相关事宜。

这些建议并非最终定案,公众可最迟在6月5日提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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