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本地公民申报 是外国立法机构或政治团体成员

截至今年3月1日,已有五名新加坡公民向内政部属下的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申报自己是外国立法机构或政治团体的成员。(档案照片)
截至今年3月1日,已有五名新加坡公民向内政部属下的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申报自己是外国立法机构或政治团体的成员。(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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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3月1日,已有五名新加坡公民向内政部属下的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申报自己是外国立法机构或政治团体的成员。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星期二(4月2日)在国会书面答复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梁文辉的提问时,透露上述人数。

尚穆根说,申请成为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者,必须申报他们在专业团体、俱乐部、协会和其他组织的会员身份。

他在今年2月的书面答复中也提到,根据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FICA)第79条,新加坡公民加入外国立法机构和政治团体,须向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申报。他当时也说,截至2月14日尚未有人申报。

今年2月1日前加入这些组织的公民,最迟须在3月1日申报;2月1日后参加者则须在加入的一个月内申报。

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2月26日正式将商人陈文平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他去年3月曾以海外列席代表身份受邀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他于1993年成为新加坡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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