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席告庙宇欠他101万元 若没钱还 用神像抵债

南北斗母宫前主席林瑞钰。(档案照片)
南北斗母宫前主席林瑞钰。(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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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斗母宫前主席称借给庙宇101万1295元,入稟高庭要索回,案件星期二(5月2日)开审,诉方表示若要不到钱,会要求庙宇以神像抵债,因神像可变卖套现。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南北斗母宫前主席称在约三年内,一共借给庙宇101万1295元,如今将庙宇告上庭,欲索回这笔款项。不过位于加基武吉一带的南北斗母宫反驳,指前主席的妻子知道他捐了很多钱给庙宇后大发脾气,他为了安抚妻子,才会想办法索回这笔捐款。

这起诉讼案星期二早上在高庭开审。起诉人是南北斗母宫前主席林瑞钰,第一答辩人是南北斗母宫,第二答辩人则是吴如兴(译音)。

根据索赔状,起诉人林瑞钰在2016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吴如兴。

吴如兴在2016年4月至5月间,在宏茂桥一带的咖啡店里,向林瑞钰建议成立新的庙宇,表示费用仅约10万元,并指庙宇在筹办活动时会赚很多钱。

林瑞钰声称,自己在2016年至2018年间,多次贷款给南北斗母宫筹办活动等,累计款项高达101万1295元。

根据诉方星期二早上的开庭陈词,诉方指吴如兴说庙宇在收到善款或有足够资金后,便会把成立庙宇的费用还给林瑞钰。

审理案件的高庭法官陈成安提问诉方,如果庙宇20年没钱,诉方会怎样跟答辩人索赔。

诉方则指出,南北斗母宫里有神像,若是真要不到钱,诉方会要求庙宇以神像抵债,因神像可变卖套现。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3年5月2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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