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眼中的大法官 尖刻中带幽默 严厉里有仁慈

杨邦孝(左)于1990年,在黄金辉总统(中)见证下,宣誓成为独立以来第二位大法官。右为首任大法官黄宗仁。(档案照片)
杨邦孝(左)于1990年,在黄金辉总统(中)见证下,宣誓成为独立以来第二位大法官。右为首任大法官黄宗仁。(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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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发布于2006年4月1日:

采访法庭新闻,其实一点都不闷。尤其到高庭旁听审讯,更是一种享受。人生历炼丰富的高庭法官们审起案子来,绝不会让你觉得是公务员在执行司法任务。他们的法学素养、生命智慧、道德勇气,就交织呈现在一次又一次的审判之中。

杨邦孝大法官更是其中深具魅力的法官。他的魅力来自严厉!

没错,严厉也可以是一种魅力。我以为法律上的严厉,是一种对他人生命财产的绝对尊重、对道德的高度要求、对公众利益的极力维护。司法者有如此信念,就有在适当时候严厉判刑的凭据与勇气。

杨邦孝大法官给一般人的印象是:经常判重刑,什么案件上诉到他面前,他就会加重被告的刑罚。然而大法官曾指出,其实他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远比他加重刑罚的案件来得多。在不少上诉案中,他甚至减轻被告的刑罚。由于媒体喜欢报道他增加被告刑罚的案件,因此给他塑造了一个苛用律刑的形象。

身为本地最常报道法庭新闻的记者之一,我其实基本上认同大法官对媒体的这个评语。记者选择报道素材是有专业的判断,比如说事件的重要性、警惕性、民生、新奇等等,只是这些新闻如何影响人们对判案法官的印象,却是记者无心经营的。

无论如何,这里要说的是,大法官在不少案件中判被告重刑,确实给人大快人心的感觉。这些人侵害妇孺、欺骗老人、无恶不作、前科累累、死不悔改,并且还敢在庭上大言不惭地求情说自己家有老母要侍奉、有妻小要照顾。对付这些人,倘若刑罚不严,倒要叫人质疑社会正义究竟何在。

对于知法犯法者如犯案的律师与警察,大法官更是毫不客气给予训斥:“法律界的败类”、“法律界的耻辱”、“流氓”。他们当中又有多少人,你能说大法官骂得不对?

杨邦孝大法官的魅力,也在于他的机智幽默,甚至尖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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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在我看来,悔过的不是被告,而是他的律师!”

一些律师在庭上为被告求情时,过分夸大被告的悔过之心,或者完全是嘴上说了算,提不出证据证明被告为罪行做了什么补救行为,对于这样的求情,大法官总是毫不客气地回以上述那句话,有时说的时候,脸上还似笑非笑。这句话确实尖刻,搞不好还伤了一些律师的“玻璃心”,但是它却是实在话,提醒律师陈词要真实恳切,也警告律师与被告,悔意不是挂在嘴边如此廉价。

大法官在庭上经常妙语如珠,为严肃的审讯增添了不少轻松时刻。律师们对此是又爱又恨,如果大法官说的是别人,大家都当成好笑的事笑上一阵,调剂一下等候过程的沉闷,如果说的是自己,律师大概笑不出来,只想找个洞钻进去。

我的感觉是,大法官对资深律师的要求比较高,他们在庭上言行不当,大法官会以他那“杨式幽默”挖苦他们一番,对年轻律师与女律师,他就比较宽容。

杨邦孝大法官的魅力,还在于他的仁慈。一般人习惯了传媒中严厉大法官的形象,对于“仁慈”一说,也许难以认同。然而一个司法者该严厉惩处时就严厉,这何尝不是给予受害受损的生命价值与权利最大的慈悲。更何况在不少案件中,大法官确曾给了不少被告,尤其是少年被告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有证据显示犯者本性不坏、犯案是一时失足、其家人能够以关爱协助他改过,大法官不会不给予他机会。

大法官在庭上讲过一段亲身经历,叫我感动。他在吉隆坡当律师时,曾经为一名少年犯求情,要求法官判少年接受缓刑监视,结果那名法官反问他,他是否会亲自确保少年在缓刑监视期间行为良好。这句话引发他深刻反思:空口说白话是没用的,少年犯需要家人与周围的人真诚的关怀与扶持,才有可能重新站起来。他最后接受了那名法官的挑战,并把少年引上正途。

曾经有七八年的时间,我几乎每周风雨不改,到大法官坐堂的一号法庭报到,听他审理上诉案,而这就是我这些年来认识的杨邦孝。

律师眼中的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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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邦孝大法官的贡献远超法庭范围。他改革了我国的整个司法文化,使我们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不断地被列为是世界上最好的一个。——文达星高级律师

杨邦孝大法官永远相信‘延误正义就是扼杀正义’(justice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可以肯定的是,人们会记得他所留下的高效率和革新的司法系统。”——陈志明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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