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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站:教育孩子是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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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3月29日《联合早报·交流站》刊登的宋大鹏读者投函《体罚还有价值吗?》后,我感觉挺难过的。我挺羡慕1990年以后出生的孩子,为什么呢?我也曾处罚屡次犯错的学生留堂,不过必须得到家长的同意才能执行。不是每个家长都会同意,有的甚至质问:“我的孩子到底犯了什么严重的错,搞到你必须要他留堂或处罚他?”

小时候被学校老师处罚,我不敢告诉父母或家里任何一位长辈,以防再被责打一顿。因为当年的家长跟学校老师好像是好朋友,都站在同一阵线。

虽然我不支持体罚,但觉得文章中的那位母亲懂得分辨是非黑白,她知道自己的孩子做错必须纠正,只是方法过火了。反而我就亲身经历过行为不好的父母,没有给孩子树立好榜样,还教坏孩子。孩子犯错后被发现,母亲还出面说是父母授意的,还教孩子如何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找借口和辩护。因为行为挺严重的,我只好通知校方,哪知学校教师说学生已经是个大孩子,而且不当行为并不是发生在学校内,学校无权管理。教师建议找警察,警察也说这是家事,又建议找社工,无奈社工也无法解决。

人是不会轻易改变的,若在学生时期没有人愿意导正不当行为,再加上得到家长的撑腰,孩子长大后,这些不当行为就会变成社会问题,到时警察或律师就有得忙。

我同意学生的品德培养绝对不能只靠学校,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庭、学校和社会在深化孩童的品德教育方面必须愿意合作,而不是自扫门前雪。孩子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不该无视和放纵他们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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