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针对他高楼抛物 男子破坏五电眼判监八个月

被告巫华文捡起被弃置的脚踏车,从组屋14楼抛下二楼,砸破多个花盆。(取自法庭文件)
被告巫华文捡起被弃置的脚踏车,从组屋14楼抛下二楼,砸破多个花盆。(取自法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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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高楼抛物前科的男子,以为环境局装置摄像头是要“针对”他,竟在10天内用漂白水泼洒五台电眼,造成2万5000元损失,星期三(4月24日)早上被判坐牢八个月。

被告巫华文(译音,63岁)共面对四项包括蓄意破坏、鲁莽行事、恶作剧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国家环境局针对高楼抛物问题外聘的员工于去年8月22日和31日向警方报案,分别指部署在武吉巴督西5道第385座,在25楼和26楼的楼梯间的两台电眼,以及安装在第388座组屋12楼走廊的多台电眼遭到破坏。

调查揭露,被告早前在第385座组屋留意到当局安装电眼,他知道这些电眼是为了监控和捕捉高楼抛物的情况。由于被告曾在他的单位内往外乱丢垃圾,因此认为当局安装电眼是针对他。

于是,被告在去年8月21日,带了装有漂白水的喷雾瓶来到上述地点,撬开电眼的电箱,然后在电线上喷洒漂白水,导致一台电眼的传输信号失焦,另一台断线。经当局检查后,这两台电眼均已损坏,无法使用。

后来,被告又发现当局在第388座组屋安装电眼,因此在8月30日晚上又带着装满洗衣液的喷雾瓶打算故技重施。他这次还戴上帽子,并走楼梯到12楼,以避免被电眼拍到。

被告随后撬开电眼的电箱,又在电线上喷洒洗衣液,造成三台电眼马上断线,当局派遣技术团队前往检查后,发现这三台电眼都已损坏。

另外,被告在破坏电眼一个月后,于9月21日深夜至22日凌晨间来到附近第386座组屋的14楼,他声称因失眠而感到沮丧。当时他发现一辆被遗弃的脚踏车,就捡起来往下扔,之后返家。脚踏车被扔到二楼,落在电梯旁的走廊上,砸破多个花盆,居民隔天见状报警。

法官谴责被告损坏多个电眼,造成巨大损失,并指他过去曾做过类似的事,也因此在2021年入狱三个月,更应该知道重犯相同罪行,只会被判得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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