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仁被加控向林增控股董事索近1.9万元礼物

易华仁被加控后,星期一(25日)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离开国家法院。辩方在庭上要求控方交代接下来是否准备加控其他罪状,但控方对此不做回应。(谢智扬摄)
易华仁被加控后,星期一(25日)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离开国家法院。辩方在庭上要求控方交代接下来是否准备加控其他罪状,但控方对此不做回应。(谢智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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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王明星之后,又一名商人卷入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贪污案。易华仁星期一(3月25日)被加控八项新控状,指他在主管交通部期间向林增控股董事林国城索取总值约1万8957元的礼物,包括22瓶威士忌与葡萄酒、高尔夫球杆与其他配备,以及一辆布朗登(Brompton)折叠脚踏车。

根据控状,当时林增控股旗下的子公司林增建筑(Lum Chang Building Contractors)是陆路交通管理局的承包商,负责丹那美拉地铁站的加建与改建项目。易华仁被指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以公务员身份向林增控股董事林国城索取礼物。

这八项控状属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罪行,与易华仁最初被控27项控状的其中24项一样。易华仁维持最初面控时的立场,对新控状表示不认罪。根据这项条文,公务员若接受、索取、或同意接受、企图索取任何有价值、并未付款或少付款的物品,且与对方有公务关系,皆属违法。

根据八项新控状的内容,易华仁被控向林国城索取的礼物如下:

  • 一辆布朗登(Brompton)T Line折叠脚踏车($7907.50)
  • 10瓶Gordon & MacPhail Caol Ila与M&H Elements Sherry Cask whisky($2366.92)
  • 12瓶葡萄酒,包括L’Evangile 2014年份、Pauillac De Latour 2015年份、Albert Bichot Domaine du Clos Frantin Grands Echezeaux Grand Cru 2015年份、Pichon Lalande 2010年份葡萄酒($2713.52)
  • 一个TaylorMade高尔夫球头($749)
  • 一套Honma Beres高尔夫球杆($4420)
  • 一个Scotty Cameron Phantom高尔夫球推杆($600)
  • 两个高尔夫球切推杆($200)

易华仁如今一共面对35项控状。除了32项指他以公务员身份索取礼物,其他控状包括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指他通过新加坡赛车公司向王明星索取利益,并让王明星换取新加坡赛车公司与新加坡旅游局达成合作协议的好处。他也面对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定4月2日举行刑事案件披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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