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赃款以妻名买三屋 洗钱案被告苏宝林加控八罪

苏宝林面对的控状从两项增至10项。(档案照片)
苏宝林面对的控状从两项增至10项。(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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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30亿元洗钱案的被告苏宝林被加控八项控状,包括利用赃款购买房地产及向国内税务局谎报盈利等。他面对的控状从原来的两项增至10项。

苏宝林(42岁)的案件星期五(1月19日)过堂,他通过视讯出庭,并由柯吴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门主管苏呢尔(Sunil Sudheesan)代表。

他最初面对两项控状,即伪造“收入申报证明”文件交给花旗银行,以及同另一人王启明串谋伪造一份“借贷合约”,意图欺骗渣打银行。新的八项控状中,三项涉及虚假陈述、一项抵触宣誓与声明法令、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以及三项涉及拒绝在警方口供书上签名。

据新控状内容,苏宝林在2020年至2022年,与男子王俊杰共谋,连续三年向国内税务局谎报一家投资公司的财年盈利。

他也被指在2017年11月谎称他是两家公司的董事,并在宣誓声明中称他在乌节路一带买下的格美华庭(Gramercy Park)一个公寓单位,所用资金来自他的薪资和董事费。

苏宝林被指在宣誓声明中,谎称他购买乌节一带格美华庭一个公寓单位的资金,来自他的薪资和董事费。(档案照片)

此外,苏宝林也涉嫌用他与王启明向渣打银行骗取的65万7980元购买其他房地产。根据控状,苏宝林在2020年以妻子马宁的名字,利用赃款在诗阁广场(Scotts Square)购买了三个房地产。

苏宝林也被指从去年12月至本月期间,在樟宜监狱录口供时,三次拒绝在口供书上签名。

苏宝林早前以面对患胃癌风险为由申请保释,但被拒绝。新控状被受理后,他的律师在庭上向法官指出,自上次过堂,被告还未接受胃镜检查,希望控方能尽快安排。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律师曾在庭上指出,苏宝林患有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他在2023年7月4日接受体检时,也发现有很高的罹患胃癌风险。律师还说,医生建议他可考虑做胃镜检查,但他被捕后未有机会接受检查。

控方则表明已向监狱署提交相关申请。

苏宝林的案子定本月24日进行审前会议。(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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