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沈德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12万新元)。
据央视新闻报道,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8月4日)对沈德咏受贿案作出上述公开宣判。
经查,1995年至2022年3月,沈德咏利用担任最高院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64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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