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引述消息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中旬在北京举行会议时,极有可能会把6月开始在大陆实施的《反外国制裁法》纳入香港与澳门《基本法》附件三,在港澳实施该法。
据《星岛日报》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开会,议程包括审议增加香港和澳门《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之议案,消息称,《反外国制裁法》很有可能在这一会议上被纳入《基本法》附件三。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6月10日通过《反外国制裁法》16项条文,当中列明,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对中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限制措施,受侵害公民及组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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