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防火规定为保障夜市访客和居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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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3月11日刊登的何志荣读者投函《弹性处理夜市申请》:

临时夜市经营者必须在开业前,取得临时转换使用(temporary change of use)准证。经营者只有在符合所有防火安全规定时,才会获发临时转换使用准证,这些规定对于降低夜市的火患风险至关重要。它们包括在夜市帐篷内配备灭火器,以及帐篷与最近的建筑物保持至少3米的距离。这是为了减少夜市发生火患时,火势蔓延到附近建筑物的风险,反之亦然。

如果现场存在限制,新加坡民防部队会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例如,只要增加的火患风险,能为额外的防火安全措施所降低,帐篷与最近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可以较短。

民防部队会到场检查,确保经营者遵守防火规定。我们发现合规情况良好,大多数临时夜市经营者都熟悉和遵守有关规定。过去六年里,只有两个经营者因违规而被起诉和罚款。

至于牛车水的华人新年临时夜市,由于该地区独特而紧密的格局,所设立的摊位通常较小,也较靠近建筑物。为减低因距离缩短所带来的火患风险,经营者须遵守更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这包括在整个夜市范围内设置一条4米宽的消防车通道,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使用;设有现场应急小组,在发生火患时迅速作出反应;以及在夜市营业期间,由第三方每天进行现场防火安全检查。

何先生建议夜市帐篷可使用防火帆布,对此,民防部队愿意评估经营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测试报告和信息。活动主办者或经营者若要进一步了解防火安全规定,或希望与民防部队预约咨询,请发电邮至SCDF_fire_safety_feedback@scdf.gov.sg。

我们不会对火患风险掉以轻心,并会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夜市访客和夜市周边居民的安全,希望大家明白这一点。

(新加坡民防部队 消防安全处处长 王元为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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